壹、宗 旨:為推展全民運動,普及基層足球運動人口,提升學童足球技術水準,培養選手樂觀進取團結合作之運動精神,堅實國民小學足球運動發展。
民國96年9月1日 (含)以後出生者。依幼年足球簡易規則(如附件)報名不足4隊時則不舉行比賽。
http://www.ctfa.com.tw/hotnews/2641-2015-08-26-18-00-17.html
貳、奉准文號:104.08.26臺教體署(一)字第1040025763號
參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
肆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足球協會(以下簡稱本會)
伍、合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體育局、臺中市政府體育處、屏東縣政府教育處、花蓮縣政府教育處
陸、承辦單位:新北市體育總會足球委員會、臺中市體育總會足球委員會、屏東縣體育會足球委員會、花蓮縣體育會足球委員會。
柒、協辦單位:新北市體育會、臺中市體育會、屏東縣體育會、花蓮縣體育會、各縣市體育(總)會暨體育會足球委員會。
捌、比賽分組:
一、【學校組】女生可報名參與同年齡男生組。
(一)男生12歲組:民國92年9月1日 (含)以後出生者。
(二)女生12歲組:民國92年9月1日 (含)以後出生者。
(三)男生10歲組:民國94年9月1日 (含)以後出生者。
(四)女生10歲組:民國94年9月1日 (含)以後出生者。
二、【俱樂部組】女生可報名參與同年齡男生組。
(一)男生12歲組:民國92年9月1日 (含)以後出生者。
(二)女生12歲組:民國92年9月1日 (含)以後出生者。
(三)男生10歲組:民國94年9月1日 (含)以後出生者。
(四)女生10歲組:民國94年9月1日 (含)以後出生者。
三、【幼童組】8歲組:不限性別,僅辦理分區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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